行业新闻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以下考生成绩分布表仅供已获得综合评价批次各招生院校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考生参考. 请广大考生注意相关要求,并提前做好填报志愿准备.
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8:00—16:00. 对于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安排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执行;对于非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安排由考生报名所在区招统一安排。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们务必仔细阅读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并结合个人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根据规定,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可填报4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综合评价管理系统并按照1:1.5投档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考生们应当密切关注录取情况,并在填报志愿时谨慎把握投档比例和分数线.
需要特别注意是,在7月1至3科阶段志愿填报期间,综合评价批次录取可能尚未完成. 因此,已经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考生仍需要认真填报其他批次志愿。这样可以增加被录取机会,提高最终录取率.
最后,建议考生们查阅相关院校“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详细了解录取原则和要求. 对于志愿填报和录取过程中任何疑问,综合评价管理系统考生们可以咨询相关招生院校或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热线.
希望广大考生们能够合理规划填报志愿,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明智选择。祝愿所有考生都能够顺利进入理想高校,综合评价管理系统开启美好大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