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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东华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于2023年7月4日举行了综合评价校测,现将录取结果和名单公示如下:
根据综合评价规定,东华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各专业录取综合分如下:
根据综合成绩,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学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模块下的志愿管理 -> 志愿详情 -> 查询个人的校测综合成绩,公示名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示为准.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2023年7月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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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融媒体中心
排版:张鑫
审核:雷沉羽.